起爆導爆管安全操作規程需要注意的事項
1.煙火材料的獲取、運輸、使用和償還要求仍按公司制定的《爆破安全規程》和《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細則》執行。
2。每個爆破作業面主管爆破的裝藥連接和引出連接。 每次爆破必須確定爆破組長和成員名單,成員之間的職責分工必須明確。啟動命令必須由組長根據啟動者發出。
3。起爆器起爆系統為:各孔導爆管-主導爆管-起爆針-銅線-起爆器
4。淺孔礦房的天井施工和導爆管引至天口入口巷道的轉折點。二次爆破導爆管引至10m中孔工程導爆管引至地下入口處的巷道。一般隧道工程導爆管引至30m中心孔大型爆破導爆管引至地下洞口安全位置
5。分支導爆管與主導爆管的連接頭連續,并用膠帶牢固連接。主導爆管的另一端用于插入導爆針起爆,并用膠帶緊緊包裹。
6。為了節省導爆管,在起爆器和起爆針之間連接一根雙銅芯線,并遠距離引爆。 銅芯線的長度由爆破安全距離決定。
7。二次爆破的安全距離應大于50m,并至少有兩圈。天井、淺孔礦房、中孔鉆巖隧道的安全爆破距離應大于100米,至少兩圈;底流開挖爆破的安全距離應大于200米;中孔爆破的安全距離應大于500米。
8。盡量減少銅芯線中間的接頭數量(不超過5個)。不應該有死結或開端。每次啟動前檢查銅芯線是否暢通。如果發現任何斷端,用防水絕緣帶包裹,以確保起爆網絡暢通。
9。起爆器、銅芯線和導爆針應由起爆器專職保管和使用。禁止把它們借給別人使用。 導爆針應套有軟塑料,以免回收銅芯線時損壞導爆針。每次爆炸后,起爆器應及時用繞線裝置回收起爆母線。